牛口峪湿地公园内筑起“生态环境普法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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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湖光山色、佳木葱茏、飞流叠瀑、小桥蜿蜒……这里是房山区牛口峪湿地公园,也是北京四中院生态环境公益教育基地,如今这片美丽的水域又迎来了一个新身份。8月15日,四中院与房山法院在四中院位于房山区牛口峪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公益教育基地,携手举办“生态环境普法驿站”揭牌仪式,今后来此处观鸟、漫步的游客除欣赏自然风光外,还将收获“绿色环保”的法律知识。
“将环境公益教育基地和普法驿站选址在牛口峪湿地公园,是源于我们之前办理的一起案件。”北京四中院副院长王靖与房山法院院长娄宇红共同为“生态环境普法驿站”揭牌后介绍,四中院前年审结了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一水务公司因排污超标受到行政处罚后,又被公益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坚持《环境保护法》中“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损害承担原则,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模式,对涉案污染企业开展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积极推动污染企业采取环境保护修复措施。案件审理过程中,污染企业停止了超标排放废水、废气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主动在牛口峪湿地公园西侧10万平方米区域建立了自然保育基地,并承诺连续3年每年向自然保育区投入运营管理费用30万元。
此案审结后,四中院便在此处建立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公益教育基地”,向社会公众开放,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全过程。“现如今,我们与房山法院又在该基地挂牌成立‘生态环境普法驿站’,公益诉讼审判职能将在普法活动中得到进一步延伸,绿色司法成果将在人人尊法守法中得到进一步转化。”王靖说。
“‘生态环境普法驿站’是司法守护良好生态的一项创新工作机制,是将普法进一步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创新举措。”房山区副区长朱峰表示,两级法院共同打造“普法宣传+景区游览”联动机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源头预防,既以法治力量守护好湿地生态环境,又为景区高质量绿色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共同推进了首都西南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绿水青山”变成造福百姓的“金山银山”。
未来,北京四中院与房山法院将依托牛口峪湿地生态环境普法驿站,向前来观光游览的群众宣传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理念,引导游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当中来,凝聚社会力量共建绿色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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